关于规范使用《柳州市社会法人信用审查报告》的通知
柳发改函字〔2020〕29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建立健全我市信用监管新机制,畅通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询了解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的渠道,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现已上线信用审查功能,可出具《柳州市社会法人信用审查报告》(以下简称《信用审查报告》),供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信用监管,现将相关业务规范通知如下:
一、《信用审查报告》概述
《信用审查报告》是基于市信用平台归集的全市信用信息数据,经整理、加工而形成,可供各部门依申请批量审查行政相对人或业务服务对象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产品。
二、《信用审查报告》构成
(一)《信用审查报告》数据来源
《信用审查报告》数据来源于市信用平台。平台归集了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有关个人生活、企业经营活动的信用信息,及各部门对社会主体做出的信用评价信息。
(二)报告内容组成
《信用审查报告》主要内容由正文与附件组成。
正文内容为所审查社会主体的信用查询总体情况,包括查询截至日期,总失信记录条数,涉及单位等。
附件以列表的形式说明每个社会主体的审查结果。如某一主体存在失信记录时,详细展现涉及的行政处罚文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及处罚机关等信息。
三、《信用审查报告》使用范围
《信用审查报告》仅供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核社会主体进行的财政资金申请、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招投标、企业评级、评先评优或其他需要进行信用审查的工作时使用,作为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的参考依据。
四、《信用审查报告》获取流程
(一)报告申请
各部门可登录市信用平台,发起信用审核任务。在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后,进行批量查询和获取审查报告。具体操作方法见《柳州市社会法人信用审查报告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除填写必要信息外,申请部门还须上传至少两份材料。一是按照指定模板填写需要查询的社会主体信息,相关电子表格模板可在申请页面下载。二是信用审查目的依据文件材料,如相关工作文件,审批要求等。
(二)报告审核
部门提交申请后,由平台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校对申请信息,审核时限为24小时。请各申请单位务必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审查用途正当合理。
(三)报告获取
报告生成后可获取电子版《信用审查报告》,在市信用平台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信用审查报告》时效性
《信用审查报告》的使用时效为三个月,即自报告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在审查报告封面列明。
(二)《信用审查报告》审查范围
目前平台所归集的信用信息为全市各部门报送或共享的信用信息,如《信用审查报告》中审查对象出现“库中未找到此法人”等结果时,为尚未入库对象,请各部门协助平台进行数据归集工作。
现阶段平台正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系统中的其他地区数据,如涉及外地社会主体(未入库对象)的信用审查工作,请使用“信用中国”网站辅助进行。
(三)问题维护
各级部门在使用报告过程中出现问题,联系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科。
联系人:陈韵竹、廖哲扬。
联系电话:0772-2660393。
附件:柳发改函字(2020)29号附件:柳州市法人信用审查报告操作手册.docx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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