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发改价格〔2023〕14号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业用户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部分制约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难题,为用气企业解难纾困。现就市本级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业用户的配气价格按最高不超过0.9元/立方米执行。
二、对采购气源为长输管道天然气的燃气经营企业,联动调整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按最高不超过4.2元/立方米执行。
三、对采购气源为液化天然气的燃气经营企业,联动调整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按最高不超过4.78元/立方米执行。
四、上述价格标准自2023年8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执行终止时间视上游价格波动、燃气企业经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五、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我委报告。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柳州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各城区发展改革局、柳东新区战经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改革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