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4-27 11:04    |  作者: 社会发展科

  

  

  

各有关投资咨询评估机构:

  

为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投资概算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现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增补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库(建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2020年以来承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10项以上(文教卫体等社会领域、公检法司业务用房等项目优先),且咨询评估质量及信誉良好;

  

(三)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2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不少于20%;

  

(四)在柳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

  

  

二、申请要求

  

申请单位应提供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材料包括入库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   

  

(一)入库申请书   

  

填写《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入库申请书》(见附件),其中包括:   

  

1.承诺书;   

  

2.单位简介;   

  

3.单位基本情况表;   

  

4.单位股权结构及所属企业情况表;   

  

5.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6.202011日至今完成的符合业绩要求的项目评估、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业绩表。   

  

(二)单位证明材料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

  

3.在柳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三)人员证明材料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复印件;

  

2.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   

  

1.2020年以来完成的项目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委托合同(委托函)复印件(我委委托的项目无需提交);

  

2.2020年以来完成项目的评估报告,或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电子文档(我委委托的项目无需提交,其余项目提供带章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3.有关质量信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全国优秀成果奖、自治区优秀成果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等。

  

三、其他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人员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按照《入库申请书》中人员名单及业绩表按顺序装订。

  

2.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瞒报违法违纪处罚情况、虚报业绩或质量信誉情况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3.请申请单位于202251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柳州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521室,邮编:5450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wsf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咨询评估服务+企业名称)。

  


  

  

附件: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入库申请书

  


  

  

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汤晓然 0772-2618177

  

  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科 王敬 0772-281159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月26日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4-27 11:04  作者: 社会发展科

  

  

  

各有关投资咨询评估机构:

  

为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投资概算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现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增补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库(建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2020年以来承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10项以上(文教卫体等社会领域、公检法司业务用房等项目优先),且咨询评估质量及信誉良好;

  

(三)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2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不少于20%;

  

(四)在柳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

  

  

二、申请要求

  

申请单位应提供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材料包括入库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   

  

(一)入库申请书   

  

填写《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入库申请书》(见附件),其中包括:   

  

1.承诺书;   

  

2.单位简介;   

  

3.单位基本情况表;   

  

4.单位股权结构及所属企业情况表;   

  

5.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6.202011日至今完成的符合业绩要求的项目评估、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业绩表。   

  

(二)单位证明材料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

  

3.在柳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三)人员证明材料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复印件;

  

2.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   

  

1.2020年以来完成的项目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委托合同(委托函)复印件(我委委托的项目无需提交);

  

2.2020年以来完成项目的评估报告,或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电子文档(我委委托的项目无需提交,其余项目提供带章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3.有关质量信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全国优秀成果奖、自治区优秀成果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等。

  

三、其他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人员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按照《入库申请书》中人员名单及业绩表按顺序装订。

  

2.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瞒报违法违纪处罚情况、虚报业绩或质量信誉情况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3.请申请单位于2022513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柳州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521室,邮编:5450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jwsf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咨询评估服务+企业名称)。

  


  

  

附件: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筑专业)入库申请书

  


  

  

联系人:社会发展科 汤晓然 0772-2618177

  

  固定资产投资和利用外资科 王敬 0772-281159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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