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柳州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拟按专业领域采购多家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运、民航、公路、铁路)、农业林业和水利工程、环境工程、能源工程等专业领域以及课题、规划等研究领域)的相关招标代理服务。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内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三、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经过柳州市财政局备案成功的代理机构;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近三年参与过同类项目。
四、比选申报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比选申报材料,比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
内容 |
1 |
公司资质、人员情况及公司场所 |
2 |
近三年业绩,柳州市政府采购项目数量 |
3 |
公司内控制度完备情况 |
4 |
近三年公司被投诉情况及处理情况 |
5 |
近三年公司被表彰情况 |
6 |
拟投入项目经理及组成人员 |
7 |
拟投入人员经验业绩、对政采法熟悉情况 |
8 |
项目经理及人员对框架协议的理解 |
9 |
拟投入人员对外沟通协调能力 |
10 |
拟投入人员对质疑、投诉处理能力 |
11 |
全过程服务方案及承诺 |
12 |
本次项目代理收费(除专家评审费外,包含其余所有费用) |
五、申报文件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zsjwtz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招标代理+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综合评比各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服务能力、报价等,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电话:0772-2660329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