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建议书》要求,开展此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柳州市规范性文件《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柳发改规〔2020〕3号),该《措施》202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20年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未明确。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措施》于2020年11月19日起施行,现实施已满五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我委系该《措施》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我委负责实施后评估。我委认真对照评估标准和评估要求,深入调研,征询各县(区)、新区,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柳州海关等部门意见,并委托我委法律顾问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二)取得成效
(1)严格管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从源头遏制污染
1.禁限品类排查整治。2020年末,全市范围内已全面完成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销售禁令落实工作,排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12家,依法关停淘汰违规生产线3条。2021—2025年间,持续开展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等禁限产品专项排查,累计检查生产企业46家次、销售主体2300余家次,查处不合格塑料制品销售案件58起,没收销毁超薄塑料购物袋12.6吨、不合格农用地膜3.8吨,杜绝禁限类塑料制品流入市场。
2.项目审批管控。严格执行塑料制品禁止类建设项目审批备案规定,五年来未审批、核准、备案塑料制品禁止类建设项目,引导2家传统塑料制品企业转型生产可降解替代产品。
3.质量监管强化。持续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抽查,2020—2025年累计抽查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产品186批次,合格172批次,合格率从2020年的88.2%提升至2025年的95.6%,对不合格企业均完成后处理,督促整改到位。
(2)有序推进塑料制品禁限使用,减少终端消费污染
1.不可降解塑料袋管控。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2022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不可降解塑料袋禁用目标,规范集贸市场使用行为;2023—2025年持续巩固提升,推动集贸市场逐步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截至2025年11月末,城市建成区98%以上的商品零售场所实现不可降解塑料袋禁用,集贸市场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降至15%以下,全市塑料购物袋年消费量较2020年减少65%。
2.一次性塑料餐具管控。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餐饮行业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用,餐饮堂食服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禁用目标。2023—2025年,重点推进餐饮外卖领域减量,截至2025年11月末,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32%,超额完成“下降30%”的目标。
3.快递塑料包装减量。推动快递行业绿色转型,2020年底实现“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2%、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5%、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5%,均超额完成目标;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快递包装绿色化比例达98%,年减少快递塑料包装废弃物约25吨。
(3)大力推广替代产品,构建绿色供给体系
1.替代产品推广应用。在商品零售场所推广布袋子、菜篮子等环保购物袋,引导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农业领域试点推广可降解地膜。截至2025年11月末,全市商场、超市环保购物袋使用率达95%,餐饮行业可降解替代产品使用率达90%。
2.替代产业培育。积极引进替代产品产业项目,2024年,上汽通用五菱、湖北坤钰集团与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签署“以竹代塑”战略合作协议,2025年工厂正式建成投产,年产能达5万吨,可生产竹纤维餐具、包装材料等替代产品,填补了我市竹基替代材料产业空白,带动三江等县域竹产业,惠及千余户竹农,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同时,鼓励本地企业加大可降解材料技术研发,2家企业获得可降解材料相关专利12项,降低了替代产品应用成本。
(4)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1.回收体系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废旧塑料可回收物分类收运体系,在重点区域增设垃圾分类设施,2020—2025年累计新增分类收集设施1200余组;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培育线上回收平台3个,线下回收网点410个,覆盖全市85%以上社区、商超、机关和市场。建成垃圾桶站127个和智能垃圾收集站2个,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2.5万组,累计建成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项目4个,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鹿寨中转站推行“三个100%”工程,100%商户参与,累计回收塑膜2600余公斤。
2.清运能力提升。提高塑料废弃物清运频次,实现日产日清。开展河道、公路沿线塑料垃圾专项清理,2020—2025年累计开展公路沿线塑料垃圾清理行动32次,清运塑料垃圾46吨。
3.资源化能源化利用。2025年,全市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达82%,市本级原生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5)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协同治理机制
1.组织领导强化。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多次召开统筹协调会议,解决跨部门难点问题26个;各县(区)、新区结合实际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监督考核强化。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专项督察6次。建立群众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累计受理群众举报42起,全部核查整改完毕。
3.宣传引导强化。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等方式,普及塑料污染治理知识,2020—2025年累计开展“减塑行动”主题宣传活动68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覆盖群众80余万人次,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习惯,社会参与度显著提升。组建“绿动龙城”志愿服务队1.2万人,开展“四进”宣传,形成社会协同格局。
(三)存在问题
(1)替代产品供给与需求存在差距。部分可降解塑料制品存在价格偏高、性能不稳定等问题,难以完全满足餐饮、外卖等行业的实际使用需求;农村地区、偏远乡镇等区域替代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商户和群众仍存在使用不合规塑料制品的情况。
(2)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农村地区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不全面,回收站点数量不足,存在回收不及时、运输成本高的问题;部分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塑料废弃物混投混放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回收处置效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3)长效监管机制仍需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监管存在“重城区、轻乡村”“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管控”的现象,对流动摊贩、小型餐饮店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不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的深度、广度有待提升,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综合评估认为,《措施》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决策部署,契合柳州实际,政策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成效显著,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建议继续实施。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