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监测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建立健全示范区后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示范区后评价的重要参考。为顺利完成我市作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后评价工作,确保每月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保持在全区地级市前列水平,拟计划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监测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提供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质量监测分析和动态提升服务,按月出具《柳州市信用状况预警监测差异性分析报告》,为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出建设性意见。
2.提供城市信用场景建设能力提升与驻场保障服务,结合数字柳州建设推进1个(含)以上“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全年开展2场(含)以上全市范围的信用业务专题培训,至少提供1名专职工程师驻场。
3.提供示范区后评价工作支撑与城市信用排名提升服务,编写包括但不限于后评价自评报告、工作汇报、成果汇编、提升方案及优化建议方案等材料。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能力达到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服务费用
不高于49万元(含税费)。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需要提供参与比选材料,主要包含:
1.预算报价(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人工、耗材、差旅、税费、应急保障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不再产生额外支出,每项费用单独列出);
2.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若是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3.信用情况证明材料;
4.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列表及证明材料;
5.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7.响应服务方案及承诺。
(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请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18时前发送至邮箱:lzfgxyx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监测服务响应材料+申请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八、比选程序
(一)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与比选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资质水准、项目经验、专业能力、响应方案、信用情况、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二)评选结果经我委内部审核通过后,我委将与其签订《2026年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监测服务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科
联系电话:0772-266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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