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生猪活体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足、品质优、调得动、用得上,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参照《柳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柳发改粮〔2021〕78号)管理。承储单位负责储备肉在库(栏)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严格执行储备肉计划等有关管理规定,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及储存安全,及时办理储备肉财政补贴申领等有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治区内相关行业企业。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基地场应符合有关资质标准,活猪一次出栏能力在1000头以上。
(五)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基地场)应当具有全资或占股5%以上的种猪繁育养殖场,同时具有全资、占股或合作代养的商品猪养殖场;符合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条件。
(六)承储单位产品质量、卫生防疫条件等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由企业自愿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项目单位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近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
2.基地场简介。基地场建设管理单位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设计规范、基地场规模、基地场环境、主要设施设备、基地场管理等。
3.储备运营方案。具体的承储数量、详细的储备方案及保障措施、承储能力及优势(包括经营能力、储存经验和购销网络等内容)。
(二)柳州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三)有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及时提交材料。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报市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纸质版提交至市文昌楼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zfgwzcb@163.com)
(二)做好实地核查相关准备。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联系人:左月宏、韦琛,联系电话:2825316。
附件:1. 柳州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2. 有关附件材料清单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