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和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发改高技规〔2020〕1318号)等文件要求,优化培育一批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发挥创新平台载体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独或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支撑绿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优势特色农业、未来产业(氢能、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制造、航空航天等)等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发展方向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21)》(桂发改高技〔2021〕933号)。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和产业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占70%以上。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相关的研发、检测、测试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转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拟建设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及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为规范。
(五)申报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3%,并在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确保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顺利建设。
(七)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同时为提升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共同申报单位总数不能超过3家。
二、认定程序
(一)初筛。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基本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筛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淘汰。
(二)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答辩名单。
(三)答辩。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单位的建设基础、发展定位、产业化能力和未来市场格局等内容进行质询,并形成答辩分数排序名单。
(四)核定。在评分结果顺序的基础上,结合重点产业原则和协调布局原则,择优确定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五)公布。认定名单经公示及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县区(新区)组织属地企业、机构申报,并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zxsp. fgw. gxzf. gov. cn/)进行线上填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全部申报电子版材料需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压缩包统一命名为:2024年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为发挥县区(新区)属地管理责任,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切实强化审核和管理责任,对拟推荐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并将数据表(附件5)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待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公布后,获批申报单位需将申请报告(含配套数据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至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存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产高科韦思顺,联系电话:0772—2821712,邮箱:lzfgwggk@163. com。
附件:1.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2.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
证明材料
- 审核报送数据表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与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