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红星托儿所、民族托儿所幼托
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柳价费函(2002)159号
市红星托儿所、民族托儿所:
报来关于幼托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婴托班收费标准:日托每人每月160元,全托每人每月260元;
二、幼托班(含学前班)收费标准:日托每人每月120元,全托每人每月220元。
三、上述收费含保育、工杂、水电、办所设施、设备折旧等费用。
四、午托班收费标准:每人每月80元,含住宿、水电及管理费用。
五、课本资料费按实际成本收取,伙食费按实际开支计收。
六、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
此复
柳 州 市 物 价 局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市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