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4-07-14 16:03   

关于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收费标准的复函

柳价费函(2003)68号

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报来关于不育症鉴定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属自治区物价局,请按程序上报区物价局。
此复


        柳  州  市  物  价  局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市物价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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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14-07-14 16:03 

关于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收费标准的复函

柳价费函(2003)68号

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报来关于不育症鉴定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属自治区物价局,请按程序上报区物价局。
此复


        柳  州  市  物  价  局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市物价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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