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报来《关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柳职院报字〔2014〕30号)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广西大中专院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515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新建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新建第16号学生公寓楼(6-8人一室)住宿费收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含学生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20度/室.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二、凡学生宿舍住宿每室人数超过规定的:住宿费=每室每年住宿收费总额÷每室住宿人数。
三、接文后,请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上证手续,凭证亮证收费。
四、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收费单位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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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州 市 物 价 局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2014年9月29日
抄 送:柳州市教育局
抄 发:本局各科、分局、中心
柳州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 2014年9月29日印发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