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委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力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强化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提升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
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等理论内容,以及《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知识的通知》和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等内容,强化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制度,委党组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全委依法行政能力”主题,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提高全委干部的法治意识,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跟进学的良好氛围。
2.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
我委围绕“打造法治机关”的目标,借助网站、微信、板报等多样载体,开展了生动直观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包括对《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公务员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了“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法治氛围。同时,举办了“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学习讲座。
(二)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制度
1.普法制度建立方面
制定我委“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柳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纳入我委各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党组书记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讲座,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制度,主要领导主持领学3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拥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达71人,极大的加强我委执法力量;同时积极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2.依法治理方面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委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监管方式,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平台全面覆盖发改系统的审批、核准、备案业务,纵向连通市、县、城区发改系统,横向连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审批局等15个审批部门。二是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责事项。按照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工作部署,对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后在委门户网站固定板块予以公布,“两单融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实行。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法治创建方面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柳州市开展与“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文件清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文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实行。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三是全力以赴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柳法办通(2023)4号)要求梳理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任务中涉及我委内容,根据我委实际情况编写相关提问材料,认真组织全委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知识,督促全委各科室严格落实《法治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三)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 “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我委多次牵头主办柳州市重大项目业务、投资工作等专项业务培训班,在业务培训中融入法律法规培训,让全市近16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00多业务骨干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学习和培训,真正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则落到基层一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行政能力。紧跟立法新情况加强普法教育,以一问一答形式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宣传工作。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把法治方式作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升自我理性文明执法能力的第一选择。积极推进普法进乡村进社区,在定点帮扶村、联系社区各类宣传活动中加入法治宣传环节。
2.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方式。我委每年均制定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近期我市信用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机制,信用信息目录及时通过“信用柳州”网站向社会公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部分行业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联合奖惩措施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2023年,我委助推柳州市成功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柳州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供工作亮点,特别是政府信用方面。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专业科室在制度政策和行政审批业务时严格执行法规科和法律顾问把关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委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和普法宣传等。适时邀请法律专家集中论证深化改革、政策制定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切实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我委未发生因滥用职权、执法程序不当、执法行为不文明规范、执法制度不严等引起投诉并被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纠正的情况,全委上下在工作中自觉形成遵法守法良好工作习惯。
3.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情况
一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邀请我委法律顾问定期在全委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观看网络庭审,并通过微信、钉钉等发送典型案例供全委交流学习。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同时在各类传统节日、纪念日、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穿插融入法治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面。三是积极制作新媒体宣传素材,立足于本委中心业务,已制作《宪法》《民法典》《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宣传小视频,拟在相应宣传活动中发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部分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高。随着全市经济发展任务不断加重、压力不断增大,部分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经济发展上,忽视了一些具体的普法工作,没有深入细致研究学习、讨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认为普法宣传可以只抓重点,忽视了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在突出重点、全面和分类相结合的普法上还存在不足;认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是部分科室的事,没有及时做好各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储备,预见新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问题的解决能力不足。组织群众性面对面普法活动较少,在宣传教育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宣讲灌输法律法规常识,没有形成良好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内容不易入脑入心。
(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规范,舆论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国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在社会经济中的渗透程度不断加深,行政工作中的制度也随之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于行政决策的程序执行不够到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按照法定步骤、顺序、期限等进行执法。个别科室在制定文件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不够高,未能及时发现文件漏洞。监督机制需要不断健全,群众舆论监督的参与度不够高,面对行政工作可能带来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够完善,与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仍有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2024年我委将继续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把该放的放足、放到位,做到补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加快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大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全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督促一线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时换证,不断提高持证比例。在行政执法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扩大普法覆盖面和精准性,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组织各执法科室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二)持续推进我委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相关工作。对照《创建纲要》中有时间截点要完成的任务,持续推进的深入推进“放管服”、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委涉及的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聚焦围绕粮食监管、能源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继续做好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根据自治区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积极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