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委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力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强化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提升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贯通于现代化建设方方面面,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柳州实践。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刻认识完善中国认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重点推动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等相关领域立法工作和我委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条例,不断增强委领导班子的法治思维。
(二)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制度
1.普法制度建立方面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各级绩效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本委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委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拥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达76人,极大的加强我委执法力量;同时积极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2.依法治理方面
(1)扎紧制度笼子,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我委起草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制度》等12项内部管理规定,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其他相关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的行政行为。
(2)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
督促各执法科室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督促各专业科室在制度政策和行政审批业务时严格执行法制科室和法律顾问把关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律师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等。
(3)注重法制考核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各级绩效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结合机构改革要求,修订发展改革部门权责清单,并结合权责清单草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针对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执法制度并开展更加深入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抓好行政执法考试与培训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持证人员比例。2024年,我委行政处罚案件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15次。
5.法治创建方面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柳州市开展与“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文件清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文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实行。同时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三是全力以赴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柳法办通(2024)4号)要求梳理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任务中涉及我委内容,根据我委实际情况编写相关提问材料,认真组织全委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知识,督促全委各科室严格落实《法治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三)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1.“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我委多次牵头主办柳州市重大项目业务、投资工作等专项业务培训班,在业务培训中融入法律法规培训,让全市近16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00多业务骨干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学习和培训,真正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则落到基层一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行政能力。紧跟立法新情况加强普法教育,以一问一答形式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加大《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宣传工作。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向行政相对人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把法治方式作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升自我理性文明执法能力的第一选择。积极推进普法进乡村进社区,在定点帮扶村、联系社区各类宣传活动中加入法治宣传环节。
2.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方式。我委每年均制定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近期我市信用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机制,信用信息目录及时通过“信用柳州”网站向社会公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部分行业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联合奖惩措施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专业科室在制度政策和行政审批业务时严格执行法规科和法律顾问把关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本委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和普法宣传等。适时邀请法律专家集中论证深化改革、政策制定等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切实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我委未发生因滥用职权、执法程序不当、执法行为不文明规范、执法制度不严等引起投诉并被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纠正的情况,全委上下在工作中自觉形成遵法守法良好工作习惯。
3.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情况
一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邀请我委法律顾问定期在全委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观看网络庭审,并通过微信、钉钉等发送典型案例供全委交流学习。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同时在各类传统节日、纪念日、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穿插融入法治宣传内容,扩大普法宣传面。三是积极制作新媒体宣传素材,立足于本委中心业务,已制作《宪法》《民法典》《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宣传小视频,拟在相应宣传活动中发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普法宣传和培训手段方法还需加强和丰富。虽然我委每年均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求各科室开展直接、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但各科室因业务繁忙,在普法的方式选择上受到一定限制,无法开展较多场次的公开现场普法,受众面有限,宣传方式相对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效果不太理想。在对内培训上,未能组织更多更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法制业务培训,少数同志仅通过网络培训开展学习,交流讨论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2025年我委将继续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把该放的放足、放到位,做到补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加快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大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全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督促一线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时换证,不断提高持证比例。在行政执法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扩大普法覆盖面和精准性,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组织各执法科室有针对性地对服务对象做好普法工作,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二)持续推进我委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市相关工作。对照《创建纲要》中有时间截点要完成的任务,持续推进的深入推进“放管服”、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委涉及的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聚焦围绕粮食监管、能源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继续做好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时,根据自治区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积极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