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112号)
2018年12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委、住建委,本局各科、分局、中心
柳州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 2018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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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柳州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 2018-12-07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