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紧紧围绕案件要素展开审判工作,对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个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
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提高商事审判质效,柳州市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形成了“一套规范、两方联动、三个环节”的商事案件新型审判模式,提高化解商事纠纷案件的效率,助推商事审判提质增效。
一、一套规范,明确要素式审判开展路径
柳州市根据辖区内多发的案件情况,归纳总结类型化案件的特点,研究制定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要素指引、要素表等文书样式,准确把握类型化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简化庭审审理流程,提高庭审效率。目前已经制作了《涉建筑行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以及《案件要素表》《风险自评表》等适用规则,就该类型案件在审查要点、注意事项、适用法律等各个方面如何做好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予以规范。同时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要素式审判模式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纠纷领域。
二、两方联动,确保要素式审判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内部各个部门联动。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争议焦点少的简案,以表格化庭审提纲明确庭审重点和庭前准备;对案情复杂、争议焦点较多的繁案开好庭前会议,视情进行庭前调查或召开预备庭等。
二是强化对外与当事人联动。强化诉讼辅导,指导当事人更好地填写诉讼要素表。法官积极行使诉讼释明权和诉讼指挥权,促使当事人积极、真实且完整地主张和举证,确保在庭前对无争议事实、争议焦点及诉讼思路达成最大共识。对无争议事项直接确认,对争议事项进行针对性调查,提高庭审效率。
三、三个环节,促进要素式审判便捷高效
庭前环节做好《案件要素表》填写工作。指导双方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引导当事人对《案件要素表》的内容进行答辩或陈述,使当事人在开庭前便能明确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环节重点审查有争议的要素。当事人已在开庭审理前填写《案件要素表》的,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进行确认;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法官利用案件基本要素作为线索,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要素进行举证和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裁判环节围绕争议进行释法说理。在事实认定部分采取陈述形式,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简单列明,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去分析、论述双方争议的事实及和裁判理由及依据,裁判文书更加明了。
要素式审判兼顾逻辑与经验,围绕特定类别纠纷的事实要素、法律要素和现实要素进行审理,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指引,当事人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发表辩论意见,提高了当事人对于裁判结果的可预期程度。对提高商事审判质效、完善企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