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合出台法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六大措施”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8-06 08:30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挥法律服务民营经济的保障作用,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日前,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化法律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精准聚焦企业法律需求,从共建联动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增强执法监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合力化解纠纷、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六大方面着力,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以法治力量持续护航柳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拿出对策、促进落实。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两部门互相通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加强政策法律支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参与行政立法工作力度,邀请执委企业、龙头企业、商协会会员企业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等,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建议和诉求。加大依法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力度,及时废止或修改有违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悖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条款,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指导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确保我市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切合民意。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民营企业发展秩序稳定。努力提升涉及民营企业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涉及民营企业领域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既体现执法“力度”又彰显执法“温度”,不断优化柳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筑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治“防火墙”,提振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助企惠企安企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设立民营企业监测点。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矩阵。加快推进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国(柳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在县(区)试验区、线下公共服务平台和公证、仲裁等服务窗口、企业、商会、协会设立分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保全证据、涉外商务等方面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共建园区法律服务站,帮助民营企业快速办理法律事务。

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加大指导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商人纠纷商人解”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个人成立调解工作室,加快推进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运作机制建设。协作建立民营企业行政复议反馈渠道,加快涉及民营企业复议案件办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协作建立民商事仲裁快速化解纠纷机制。合力打造“诉仲调”联动平台,提升民营企业纠纷调解成功率。协作建立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协作建立民营企业维权申诉平台。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申诉维权渠道。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凝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力量加强民营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联合推进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支持在各级工商联建立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基层法治人才支撑。加大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法律的宣传广度和力度。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倡导诚信守法精神,帮助民营经济人士提高法治意识、法律思维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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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合出台法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六大措施”

来源: 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8-06 08:30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挥法律服务民营经济的保障作用,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日前,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化法律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精准聚焦企业法律需求,从共建联动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增强执法监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合力化解纠纷、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六大方面着力,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以法治力量持续护航柳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拿出对策、促进落实。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两部门互相通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加强政策法律支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参与行政立法工作力度,邀请执委企业、龙头企业、商协会会员企业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等,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建议和诉求。加大依法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力度,及时废止或修改有违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有悖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条款,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指导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确保我市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切合民意。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民营企业发展秩序稳定。努力提升涉及民营企业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涉及民营企业领域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既体现执法“力度”又彰显执法“温度”,不断优化柳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筑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治“防火墙”,提振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助企惠企安企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设立民营企业监测点。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矩阵。加快推进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国(柳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在县(区)试验区、线下公共服务平台和公证、仲裁等服务窗口、企业、商会、协会设立分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保全证据、涉外商务等方面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共建园区法律服务站,帮助民营企业快速办理法律事务。

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加大指导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商人纠纷商人解”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个人成立调解工作室,加快推进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运作机制建设。协作建立民营企业行政复议反馈渠道,加快涉及民营企业复议案件办理,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协作建立民商事仲裁快速化解纠纷机制。合力打造“诉仲调”联动平台,提升民营企业纠纷调解成功率。协作建立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协作建立民营企业维权申诉平台。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申诉维权渠道。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凝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力量加强民营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联合推进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支持在各级工商联建立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基层法治人才支撑。加大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法律的宣传广度和力度。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倡导诚信守法精神,帮助民营经济人士提高法治意识、法律思维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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