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4.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落实、衔接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衔接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5.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柳州市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柳州市重大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6.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柳州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油、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的柳州市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8.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9.落实、衔接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11.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柳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属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审批科、重大项目建设科、经济动员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工业和高技术科、就业和服务业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信息化发展科、公共信息资源和信息安全科。另:市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办、市固定资产投资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网办等均设在我委。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层单位有两个,分别为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及柳州市项目促进中心,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18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6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8人,其中行政在职54人,事业在职57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59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6人,其中行政在职51人,事业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59人,其中事业编制5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人,事业在职5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4545.75万元,同比增加2020.62万元,同比增长6.21%。原因是由于项目经费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工资结构发生改变。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541.02万元,同比增减2020.62万元,同比增长6.21%。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4.73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454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1%,同比增加309.56万元,同比增加34.24%;项目支出3333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9%,同比增减1711.06万元,同比增加5.41%。原因是由于项目增加,基本工资结构发生改变,整体支出预算也相应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6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57 %,同比增加863.69万元,增长120.9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0 %,同比减少199.82 万元,下降99.57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4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0.23 %,同比增加43.93万元,增长 120.29 %。
(4)城乡社区支出145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1.97%,同比增加 500万元,增长 3.57 %。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6.66%,与去年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0.32 %,同比增加37.82 万元,增长 51.12 %。
(7)其他支出15975.0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6.24 %,同比增加 775万元,增长 5.0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1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1%,同比增加309.56万元,同比增长34.2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1.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96%,同比增加334.43万元,同比增长63.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9.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76%,同比增加137.13万元,同比增长133.5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12.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8%,同比减少162万元,同比降低58.9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332.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9%,同比增减1711.06万元,同比5.1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46.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4%。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5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93%。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30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04%。
其他支出预算1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
二、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54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69万元,项目支出33332.0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05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141.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委为完成各项发改工作任务、保障发改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85.3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委及两个二层事业参公单位完成各项发改工作任务、保障发改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委及二层事业参公单位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费用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50.4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医疗改革等相关工作等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11.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全委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制造业支出23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项目建设、节能科技研发、环保节能减排治理、节能项目前期研究及节能宣传等。
其他支出1597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费及前期费,加快我市政法、民生领域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同时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规划编制费,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通过对柳州市各行业和领域进行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支出5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项目前期费,提高我市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水平,通过前期工作策划、挖掘、储备一批建设项目,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社区环境卫生5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花园城市2.0版以充实绿量、提升品质为重点,进一步改造提升现有绿地,大力新建城市公共园林绿地,以扩量提质进档次为抓手,全面打造我市园林绿化升级版;同时,加大改造景观工程项目。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2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21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预算6.91万元,同比增加6.3万元,同比×91.17%。增减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9.21万元,同比增加2.3万元,同比增加33.29%,增减原因:今年医改办挂入我委,新增了医改工作的相关接待,今年我委新增加了两个科室,故相应业务接待经费也会略有增加,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今年为我单位二层,故相关的接待费用会有所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长4万元,同比增长100%,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增减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减原因为:2016年为我市公车改革过渡之年,2016年尚未做公务用车的预算,今年车改已完成,我委保留车辆有两辆,依据标准2万元/辆,共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2017年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柳政办〔2015〕126号)的要求编制。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102.93万元,增加92.13万元,增长 85.30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02.93万元,增加 92.13万元,增长 85.305 %;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102.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56.93万元,服务类采购 4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纳入绩效项目9个,共计33034.16万元,占总预算95.62%(最终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我委及二层单位保留公务用车2辆。运行维护经费为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