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0-01-13 15:52    |  作者: 法规科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柳法办通〔2019〕19号),我委对2019年全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发展改革部门政府职能

1. 制定政策,加强调度,推动经济逐步企稳回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起草《柳州市开展经济发展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狠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狠抓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狠抓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并通过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针对经济运行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调度会,撰写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受汽车产业下滑幅度持续加大的不利影响,全市经济面临1996年以来最严峻的下行压力,发展规划科会同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起草《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经济稳增长有关工作的通知》,形成稳增长总体方案,稳工业、稳投资、稳消费和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1+4”政策体系。

2. 扎实做好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三个重大”相关工作。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报送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的通知》要求,我委牵头积极开展“三个重大”谋划工作,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对于我市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和自治区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和我市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重点围绕加快“三大建设”,以及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现代制造城、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汇总优化形成柳州市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其中,重大工程项目21项,重大政策6项,重大改革举措5项。

3.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自治区今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以来,我委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的定位,积极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及时协助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突破年会议、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全年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4.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运行流程。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主要工作一是深入推广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云平台,推动项目实现线上办结、线上监管,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一次不用跑”,运用平台加强城市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二是组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公布“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按照操作规范和准则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梳理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阳光公开。四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制度(2018年版)》,做好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动态调整工作,切实保障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以健全法制体系为目标,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并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我委专门聘请2位不同领域的专业律师,围绕政府投资条例、公平竞争、重大风险防范等专题为委领导、全委干部职工各开展两次法治培训。同时,组织全委开展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

2.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今年我市提请立法的项目3件,即《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将古亭山片区纳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保护范围。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的预备项目3件,即《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项调研的项目1件,即《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4.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以及编制并公开我委服务指南。服务窗口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要求执法督查科等有执法权的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按《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进存在困难

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两级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我委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但我委在实际工作中多采取统筹规划、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考虑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极少采取强制性措施,并且全区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也阻碍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

(二)行政决策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委侧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实体的合法性,对程序的关注不够,仍需领导干部提高意识,在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保障实体合法的同时也要做到程序合规

)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无法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随着政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愈加重视,我委专门设置了法制机构,并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不断壮大法治建设队伍,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7年初,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我市今后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18年,我委已按照要求撰写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主动在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今年一年的工作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宗旨贯穿于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更是科学审慎,遇到问题多次咨询专业法律顾问,将依法行政的精神深入到工作的每个环节。

四、2020年工作思路

)努力充实壮大法制工作队伍

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与业务需要,利用广西普法云平台等培训平台,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升法制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资源,建立学习交流机制,遇到问题多交流、多请教,在工作中学习,弥补法制工作人员法务经验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短板

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明确改革目标。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前期审批部门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落实改革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类型,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围绕我委牵头负责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红黑榜”制度等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位。

制定具体措施。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实行多措并举,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阶段,推行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多方案合审,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数据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中介超市、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市政公用服务等内容。

(三)对照《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权责清单

2019年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1-13 15:52  作者: 法规科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柳法办通〔2019〕19号),我委对2019年全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发展改革部门政府职能

1. 制定政策,加强调度,推动经济逐步企稳回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起草《柳州市开展经济发展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狠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狠抓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狠抓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并通过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针对经济运行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调度会,撰写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特别是二季度以来,受汽车产业下滑幅度持续加大的不利影响,全市经济面临1996年以来最严峻的下行压力,发展规划科会同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起草《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经济稳增长有关工作的通知》,形成稳增长总体方案,稳工业、稳投资、稳消费和促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1+4”政策体系。

2. 扎实做好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三个重大”相关工作。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报送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的通知》要求,我委牵头积极开展“三个重大”谋划工作,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对于我市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和自治区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和我市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重点围绕加快“三大建设”,以及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现代制造城、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汇总优化形成柳州市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其中,重大工程项目21项,重大政策6项,重大改革举措5项。

3.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自治区今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以来,我委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的定位,积极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及时协助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突破年会议、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全年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4.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运行流程。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主要工作一是深入推广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云平台,推动项目实现线上办结、线上监管,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一次不用跑”,运用平台加强城市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二是组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公布“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按照操作规范和准则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梳理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阳光公开。四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制度(2018年版)》,做好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动态调整工作,切实保障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以健全法制体系为目标,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并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我委专门聘请2位不同领域的专业律师,围绕政府投资条例、公平竞争、重大风险防范等专题为委领导、全委干部职工各开展两次法治培训。同时,组织全委开展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

2.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今年我市提请立法的项目3件,即《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将古亭山片区纳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保护范围。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的预备项目3件,即《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项调研的项目1件,即《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4.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以及编制并公开我委服务指南。服务窗口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要求执法督查科等有执法权的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按《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进存在困难

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两级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我委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但我委在实际工作中多采取统筹规划、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考虑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极少采取强制性措施,并且全区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也阻碍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

(二)行政决策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委侧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实体的合法性,对程序的关注不够,仍需领导干部提高意识,在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保障实体合法的同时也要做到程序合规

)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无法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随着政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愈加重视,我委专门设置了法制机构,并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不断壮大法治建设队伍,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7年初,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我市今后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18年,我委已按照要求撰写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主动在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今年一年的工作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宗旨贯穿于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更是科学审慎,遇到问题多次咨询专业法律顾问,将依法行政的精神深入到工作的每个环节。

四、2020年工作思路

)努力充实壮大法制工作队伍

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与业务需要,利用广西普法云平台等培训平台,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升法制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资源,建立学习交流机制,遇到问题多交流、多请教,在工作中学习,弥补法制工作人员法务经验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短板

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明确改革目标。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前期审批部门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落实改革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类型,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围绕我委牵头负责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红黑榜”制度等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位。

制定具体措施。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实行多措并举,包括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阶段,推行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多方案合审,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数据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中介超市、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市政公用服务等内容。

(三)对照《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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