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1-01-14 08:21    |  作者: 法规科

根据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柳法办通〔202027号),我委对2020年全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发展改革部门政府职能

1.强化战略支撑,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据自治区相关意见及工作部署,我委于2020年1月13日形成《编制工作方案》并于4月23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柳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县区“十四五”规划,以及谋划“三个重大”的牵头部门、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根据部门意见研究提出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重点专项规划23个(与自治区专项规划对应18个);市级区域规划2个。坚持做到与上级统充分衔接又有柳州自己特色。

2. 助力自治区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政策项目落地

为办好2020年广西文化旅游大会,我委牵头完成了《关于支持柳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作为支撑的《重点支持柳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表》自治区代拟稿的起草工作,梳理出了68个成熟度高、影响力大、需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文旅项目,总投资达2027亿元。提出了“广西大健康和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基地、西南地区民族文化旅游核心目的地、桂柳山水风情黄金旅游圈、广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四大发展定位,通过实施文旅产业发展“十大工程”和政策措施“五大保障”,圆满完成大会筹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柳州文化旅游特色名城建设。

3.持续推进,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委紧密结合自治区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的定位,积极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及时协助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攻坚部署会议、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调度会议等重要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全年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4.推进重点城建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按照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工作方案,聚焦铁路、公路及水运、民航机场、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供给质量,为扩大有效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稳步推进综合交通建设。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柳州铁路枢纽总图规划获得批复,柳州经梧州铁路列入2020年开工计划并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湘桂铁路柳州地区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铁集团审查,持续推进柳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报批,做强做实铁路枢纽,畅通柳州联接粤港澳大湾区、大西南和东盟国家的物流通道。桂林至柳城、融水至河池、柳州经合山至南宁、融水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加快建设,柳州市区周边的鹿寨至钦州港公路(鹿寨至鱼峰段)等规划新增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竣工G321三江良口至梅林公路,开工建设G357永福百寿至融安浮石公路。加快红花二线船闸建设,进一步推进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前期工作。

重点抓好宜居城市建设。一是落实“十三五”十大城建项目建设任务,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一期和三期已经竣工通车,二期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三门江森林公园保护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二是努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根据“一主三新”的城市总体布局,着重建设主城区与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新区相连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逐步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主城区次干路、支路等改扩建项目。协调推进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实现城市品质升级。三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市民更高的娱乐休闲需求,推进“绿满龙城”项目建设,切实美化提升我市生态宜居环境,创建公园城市。

(二)以健全法制体系为目标,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验收年,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75项。法规科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我委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学习宣传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建设法治柳州,为我市加快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大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1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目前法规科已初步制定讲座实施方案,并与我委律师达成共识,围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公平竞争、重大风险防范等专题为委领导、全委干部职工各开展一次法治培训。同时,组织全委开展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

3.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4.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以及编制并公开我委服务指南。服务窗口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要求执法督查科等有执法权的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按《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讲座,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干部职工100%参加并通过,同时积极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6.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组织全委学习民法典,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抓紧清理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依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梳理出2020年7月31日前在职责范围内起草和实施的政府规章、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精神,研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清理意见。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进存在困难

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两级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我委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但我委在实际工作中多采取统筹规划、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考虑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极少采取强制性措施,并且全区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也阻碍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

(二)行政决策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委侧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实体的合法性,对程序的关注不够,仍需领导干部提高意识,在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保障实体合法的同时也要做到程序合规。

)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无法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随着政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愈加重视,我委专门设置了法制机构,并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但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不断壮大法治建设队伍,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2021年工作思路

(一)逐项落实法治工作任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

(二)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2021年将是新的开端,我委将在新的五年中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履行职责。

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三)继续抓好招投标工作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区的部署要求上, 及时传达学习, 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具体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遇到重要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

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发改委作为统筹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等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彰显政府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也要加大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适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权责清单

关于报送2020年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1-14 08:21  作者: 法规科

根据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柳法办通〔202027号),我委对2020年全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发展改革部门政府职能

1.强化战略支撑,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据自治区相关意见及工作部署,我委于2020年1月13日形成《编制工作方案》并于4月23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柳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县区“十四五”规划,以及谋划“三个重大”的牵头部门、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根据部门意见研究提出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重点专项规划23个(与自治区专项规划对应18个);市级区域规划2个。坚持做到与上级统充分衔接又有柳州自己特色。

2. 助力自治区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政策项目落地

为办好2020年广西文化旅游大会,我委牵头完成了《关于支持柳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作为支撑的《重点支持柳州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表》自治区代拟稿的起草工作,梳理出了68个成熟度高、影响力大、需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文旅项目,总投资达2027亿元。提出了“广西大健康和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基地、西南地区民族文化旅游核心目的地、桂柳山水风情黄金旅游圈、广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四大发展定位,通过实施文旅产业发展“十大工程”和政策措施“五大保障”,圆满完成大会筹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柳州文化旅游特色名城建设。

3.持续推进,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委紧密结合自治区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的定位,积极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及时协助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攻坚部署会议、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调度会议等重要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全年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4.推进重点城建工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按照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工作方案,聚焦铁路、公路及水运、民航机场、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供给质量,为扩大有效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稳步推进综合交通建设。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柳州铁路枢纽总图规划获得批复,柳州经梧州铁路列入2020年开工计划并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湘桂铁路柳州地区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铁集团审查,持续推进柳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报批,做强做实铁路枢纽,畅通柳州联接粤港澳大湾区、大西南和东盟国家的物流通道。桂林至柳城、融水至河池、柳州经合山至南宁、融水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加快建设,柳州市区周边的鹿寨至钦州港公路(鹿寨至鱼峰段)等规划新增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竣工G321三江良口至梅林公路,开工建设G357永福百寿至融安浮石公路。加快红花二线船闸建设,进一步推进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前期工作。

重点抓好宜居城市建设。一是落实“十三五”十大城建项目建设任务,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一期和三期已经竣工通车,二期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三门江森林公园保护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二是努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根据“一主三新”的城市总体布局,着重建设主城区与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新区相连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逐步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主城区次干路、支路等改扩建项目。协调推进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实现城市品质升级。三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市民更高的娱乐休闲需求,推进“绿满龙城”项目建设,切实美化提升我市生态宜居环境,创建公园城市。

(二)以健全法制体系为目标,逐项落实法制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验收年,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75项。法规科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我委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学习宣传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建设法治柳州,为我市加快实现“率先建成”和“打造龙头”双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大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督促全委严格落实《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1年)》。委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规科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要求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目前法规科已初步制定讲座实施方案,并与我委律师达成共识,围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公平竞争、重大风险防范等专题为委领导、全委干部职工各开展一次法治培训。同时,组织全委开展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

3.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4.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以及编制并公开我委服务指南。服务窗口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要求执法督查科等有执法权的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向政府上报由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按《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5.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讲座,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干部职工100%参加并通过,同时积极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送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6.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组织全委学习民法典,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抓紧清理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依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梳理出2020年7月31日前在职责范围内起草和实施的政府规章、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精神,研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清理意见。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进存在困难

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两级通用权责清单明确,我委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但我委在实际工作中多采取统筹规划、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考虑到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极少采取强制性措施,并且全区没有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也阻碍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

(二)行政决策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并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委侧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实体的合法性,对程序的关注不够,仍需领导干部提高意识,在每个环节层层把关,保障实体合法的同时也要做到程序合规。

)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无法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随着政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愈加重视,我委专门设置了法制机构,并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但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不断壮大法治建设队伍,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2021年工作思路

(一)逐项落实法治工作任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求全委各科室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齐备,在请示中注明提请审议印发的文件是否为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包括审议印发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起草单位法治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

(二)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

一是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权责清单,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我委的有关文书格式,并同步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编制本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2021年将是新的开端,我委将在新的五年中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地履行职责。

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配合立法起草、调研工作,主动研究学习相关立法资料,督促委内各科室认真研究立法草案,从我委的工作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意见。

(三)继续抓好招投标工作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区的部署要求上, 及时传达学习, 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具体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遇到重要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

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发改委作为统筹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等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彰显政府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也要加大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适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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