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答复的公示
建议内容:1.以五城区为重点开展示范社区建设;2.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项目推进示范社区建设;3.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各类规划、决策的过程;4.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5.强化投入保障。
办理分工:
主办单位: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柳州市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建设的建议》(第173号)收悉,我委经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五城区为重点开展示范社区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和《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正在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重点对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培育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氛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及组建儿童服务工作队伍等方面发力,全方位为儿童打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目前,我市已创建2个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在水一方社区在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招聘儿童议事员、推进议事活动、引导儿童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建设,2022年选择4个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儿童室内外生活环境、活动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儿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营造更加好的儿童友好社区公共生活。2025年,力争建成10个儿童友好社区,远期实现全市各城区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
二、关于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项目推进示范社区建设
(一)融入《柳州市15分钟步行生活圈专项规划设计》的实施过程
我市《柳州市15分钟步行生活圈专项规划设计》中采用“分散设施+集中的邻里中心”的形式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即以分散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经判断现状有不达标的部分在规划集中的邻里中心进行补足。我市近几年的新建小区基本已配备有儿童游乐设施,并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但老旧小区因空间不足等原因设置儿童活动专区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且儿童玩耍过程中也容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规划建设、设备维护、安全监管等多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以邻里中心作为重点载体,充分发挥邻里中心作为社区公共服务、商业金融、餐饮等功能的服务设施集中区的优势,在周边小区儿童活动专区缺失的情况下,鼓励在其商业部分或用地范围内的适合位置增加儿童活动专区,充分考虑儿童需求。
(二)在公园城市建设中充分考虑儿童需要
目前我市现有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内设置了一些儿童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但总体而言儿童游乐区分布不均、规模较小、项目单一的问题依旧存在。考虑到我市缺乏专属的、集中的儿童活动场所,我市目前正在推进柳州市儿童公园的规划建设力度。柳州市儿童公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76.3亩,选址位于三门江大桥西岸南侧、桂柳路东段东侧,毗邻柳江河,区位和交通条件较好,自然景观条件优越,有利于儿童游乐和户外活动。项目已于2019年11月经市委审议通过。项目将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经验丰富的品牌运营团队对儿童公园进行主题化运营,向少年儿童提供娱乐、休闲运动、科普教育、园林景观等一体化服务,能丰富儿童的成长体验和课余生活。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和改造现有公园绿地中的休闲活动空间,通过增加儿童游乐设施(以无动力设施为主)、地景、互动水景、互动科普设施、特色建(构)筑物等,进一步丰富儿童在游憩活动中的感官体验。
(三)把儿童之家作为建设儿童友好示范社区的重要载体
柳州市2012年起开始创建“儿童之家”,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经费2018.124万元,创建“儿童之家”1176所,占全市1225个村“社区”的96%,实现了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有一所“儿童之家”的目标。以“儿童之家”为载体,我市2021年在64所“儿童之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92场,受益儿童达4000人次,常态化开展“儿童之家”志愿服务和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
下一步,为了更好发挥“儿童之家”作用,充分利用“儿童之家”阵地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我市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合力,充分发挥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作用,管好用好“儿童之家” 阵地。进一步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加大“儿童之家”项目的谋划,保证儿童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四)确定重点领域开展适儿化改造
我市计划选取社区、公园、图书馆、街道、医院和学校等6个与儿童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试点,结合城市更新计划加强各类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全市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设施。
三、关于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各类规划、决策的过程的建议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柳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已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柳州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柳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中,从政策层面保障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
儿童友好理念全面融入全市规划建设,出台了《柳州市打好义务教育保障战役工作方案》《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柳州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和权属安排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让儿童友好成为全市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儿童优先发展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柳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提升儿童在各类需要重点保障领域当中的优先程度,推动部门在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时优先向儿童倾斜,加大政策协调、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整合力度,加快形成政策协同、资金整合、项目统筹的合力。另一方面,我市将探索在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邀请儿童工作领域相关专家参与项目规划及建设过程,融入儿童友好理念。
四、关于积极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的建议
我市鼓励支持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如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参加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不损坏教育教学设施的情况下,我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允许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借用学校、幼儿园场地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每个学年,全市各学校、幼儿园也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和家长开展家庭亲子活动,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现家校协同育人的目标。
在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方面,我市组建了第一届柳州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资源在家庭教育实践与理论研究、政策咨询、专业指导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同时,市教育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指导学校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在新入职教师业务能力培训中增加家庭教育的内容,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水平,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柳州市家校共育工作新格局。
五、关于强化投入保障的建议
2013-2021年,市本级财政落实了专项建设资金共计1109.5万元用于建设“儿童之家”。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了4亿元用于城市基本建设项目。下一步,我市将统筹谋划一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争取各级资金予以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