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70号的答复
XXX代表:
您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充分利用城市闲置土地解决社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70号)收悉,感谢您对柳州城市建设的指导和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各城区内的部分长期空置地块及时调整变更用途,用于建设立体停车场或者生态绿化停车场,建成后纳入政府的相关部门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停车需要,逐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等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正在推进的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当前,我市正在探索实施以停车产业化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柳州模式”,该建议的提出对柳州停车产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现状
据初步调查,截至2021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97.5万辆,其中:市区汽车保有量为70.8万辆,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机动车车位供给总量与车位的比例为1:1.1~1.3,市区需提供的停车泊位至少应达到77.88万个。
(一)柳州市停车泊位现状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查数据,2021年末柳州市中心城区有小汽车停车泊位75.42万个(不包括创城期间在人行道临时实划约0.8万个临时车位),其中:建筑配建停车位71.95万个、占比95.39%;路内停车位24354个,占3.23%;路外公共停车位10375个,占比1.38%。
(二)柳州市智能停车现状
目前,市城建集团下属龙保公司与广东小象城泊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智慧停车平台,仅覆盖路内公共停车位1700个左右,设备主要以地磁、路牙机、低位视频为主。东城集团旗下东科公司正在开发智慧停车系统项目,尚未开始运营。潭中西路立体智能停车库作为柳州市第一个智能车库已于2019年6月测试运营,存车、取车用时均在1分钟左右。
(三)柳州停车装备制造业现状
柳州市具有雄厚的汽车、钢铁、机械工业基础,具备机械立体车库制造产业链优势,现有注册的停车设备制造企业5家,包括:广西云高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国悦停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西瀚睿科技有限公司(原柳州市瀚睿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华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颖源停车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约3.5亿元,增长75.0%。
(四)柳州市停车服务收费现状
根据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目前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有五类场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包括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如机场、车站等;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停放区和公共场地停车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的停车场按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公共场地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面,所有车辆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小型汽车按每小时2元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最高限价30元。
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方面,所有车辆停车1小时内免费,晚23:00至次日上午7:00免费;超过1小时小型汽车按每小时2元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白天时段(7:00至19:00)最高限价12元,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面,按照月票计算,汽车每月每辆室内(一类)为300元、室内(二类)为250元,露天为150元;临时停放车辆,1小时内免费;室内按不同时段3—15元,露天按不同时段3—9元。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一是全市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泊位及所有公共场地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二是其它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如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2小时内免费停放政策;三是住宅小区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的90.0%执行。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面,经营性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按照市场调节价收费,根据对不同商业停车场收费进行调查分析,各商业停车场收费均设置有免费时间段从15分钟到60分钟不等,收费标准大部分集中在2—5元/小时、次,均比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高。
二、柳州市停车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停车泊位得到大幅增长,但相对于城市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停车资源增长还相对不足,停车智能化管理、价格收费等方面仍需不断优化和完善。
(一)停车管理机制不畅,没有形成有效管理模式
停车管理涉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造成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导致部分区域存在大量违章停车,停车场却有场无车、使用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停车场配建的积极性,进而加大停车供需缺口,形成停车供需失衡的恶性循环。
(二)公共停车泊位不足,老旧小区停车需求缺口较大
一是全市公共停车泊位总量不足。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控制在城市泊位供给量的15%左右”的要求,公共停车泊位应保障在11.3万个左右,现状总量缺口约为7.8万个。二是老旧小区停车泊位缺口大。据统计,全市市区内(不含县,含柳东新区)共有老旧小区420个,涉及户数10.52万户,按照目前我市最新的老旧小区停车配建标准1:1估算,这些老旧小区存在停车泊位缺口约10万个停车泊位缺口。
(三)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住宅小区配建车位大量闲置
一是我市路内停车泊位约2.43万个,其中收费泊位仅1700个(1小时内免费,晚23:00至次日上午7:00免费),免费泊位超过2.2万个,导致路内停车周转率低,路内停车系数偏高,无法提供高效、便捷、惠民的停车服务。二是大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免费路内停车泊位,以满足家庭居住的基本停车需求,导致了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的闲置,无法对其进行租售,最终形成了小区道路周边泊位紧俏稀缺,小区内部泊位无人问津的局面。
(四)停车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执法手段及收费方式落后
目前全市没有统一的智慧停车一体化管理平台,各停车泊位经营主体各自为政,许多停车场仍在线下以传统模式自行组织管理,全市停车资源数据打通存在壁垒,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路内停车设施有少部分实行了无人值守智能化改造,但智能化的覆盖面不高,以人工为主的执法难度越来越大,违章、逃单等现象多发,导致路内停车泊位无法做到应管尽管、停车费应收尽收。
(五)停车收费管理体系有待完善,价格调节作用未充分发挥
我市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在全区处于较低水平,且不同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未体现差异化,拥堵区域停车收费与非拥堵区域收费一致,难以调控停车需求。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低于路外停车收费标准,导致路内停车需求旺盛,路外停车资源利用率不足,加剧了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程度。绝大部分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免费管理方式,周边居民汽车长期占用,丧失了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车的功能,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影响文明城市创建。
(六)停车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单一,社会资本投入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性不高
目前,柳州市区公共停车场主要以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为主,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开发商投资为主,停车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单一。柳州市停车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停车收费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又缺少停车场建设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很难吸引社会和私人投资。
三、近期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牵头实施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柳州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以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停车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如下工作开展:
(一)编制《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预留空间
今年以来,我市利用2021年在“一主三新”范围内开展交通专项调查及交通规划实施评估取得的成果,组织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公共停车设施供应和营运状况的调查分析、城市停车需求预测、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及停车管理政策等。目前该项规划正处于前期调研阶段,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规划编制。根据区域停车需求情况,结合闲置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等城市空间,在停车矛盾突出、用地紧张的区域建设立体停车场或生态绿化停车场,提升公共停车场服务覆盖范围,满足就近停车需求,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建设城市停车充电信息管理平台,为城市停车治理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统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一盘棋,依托“龙城市民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城市停车充电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基础数据。将新建设停车场项目和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及停车充电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打包形成柳州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柳州市城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通过停车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为为城市停车治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前期谋划阶段,计划以《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8月实施为契机,计划在《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10月份正式启动柳州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工作,明年初实现开工建设,2023年底正式投入运营。
(三)加强停车综合执法治理,不断优化停车环境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停车秩序治理,按照“停车入位、停车有序、违停必究”原则督查停车行为,对违停进行全天候巡逻管控,并对违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规范驾驶人停车行为,提高文明停车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优化停车环境。同时,今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订了《柳州市人行道停车泊位专项整治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三年时间,要完成市区城市道路人行道停车泊位整治工作。市公安局也制订《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行〈柳州机动车停车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促进停车规范执法。同时,停车相关部门还将以全市举办各类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停车秩序的规范管理,不断优化柳州的停车环境。
(四)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九规定: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修订完善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分时段收费等方面有针对性完善收费政策,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停车收费的指导意见,9月正式启动我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修订完善工作,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五)研究出台停车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停车产业发展
停车产业作为高投入低收益并带有一定公益类的产业,其投入产出比严重不匹配,政府必须通过项目的用地、税收、融资,甚至补贴等杠杆平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一是推动《柳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计划于今年底正式启动,明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二是研究制订《柳州市公共停车场(库)权属登记实施办法》,明确停车场权属,促进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停车场建设。下一步,我委将以科学的规划布局、顶层的政策设计,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城市闲置或零星用地,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公共停车场建设,努力打造规范、便捷、高效、安全的智慧停车服务体系,打造以停车产业化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柳州模式”。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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