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字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11-21 11:00    |  作者: 重大项目建设科





关于柳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闭字

11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在柳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关于我市“智慧城市规范停车及收费”的建议》(闭字11)收悉,经商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和市城建集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调整市区路内停车收费政策及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政策的建议

我市现行道路停车收费政策是2017年根据《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1718号)制定的,其中1小时免费停放政策获得了社会一致赞誉,新能源汽车停放全免费则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近几年来,随着各类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多,上述收费政策也同时导致了我市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较低,以及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停车资源矛盾,并一定程度加剧了我市“停车难”问题,亟需通过收费政策的适度调整予以平衡与纾解。而202281日起实施的《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为上述收费政策的优化和调整,尤其是免费停车时长的合理合法性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启动调整和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工作,正在开展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前期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研究起草的《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进入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程序。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不能终身免费停车的建议

我委已将您的建议反馈给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6号)第三十二条:新能源汽车(含外地牌照)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建设的停车场(点)、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停放的,减半收取停车费。

三、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停车管理的建议

2022年上半年,我市市区内机动车保有量为13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20107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万多个,其中新能源专用车位6000多个。在多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扶持下,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激增,而柳产“小E也因其车型小、占地少、机动灵活等特点深受我市消费者欢迎,并在全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中占比非常高,但与此同时,其占用标准车位停车、不充电情况下占用充电车位、在泊位内停车方向较为随意等停车不规范问题也较为突出,为此,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除通过加强执法,严格查处停车违法行为外,还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新能源汽车不在专用车位停放,占用标准车位停车造成车位浪费的问题。截至1026日,2022年在各部门的齐心努力下,全市交警、城管执法单位累计对机动车人行道乱停放教育、查处55332 起,非机动车教育、查处5109,全市共计查处60441起人行道违章停车行为,与20211-10月全市查处人行道违停行为82300,同期数据对比人行道违停率总体下降26.56%,人行道违停现象得到大幅度的缓解(其中7城区(新区)人行道新能源汽车违停处罚率约占总体的10-15%)

四、关于智慧停车的建议

2021年起,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一盘棋,将新建设停车场项目和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及停车充电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打包形成柳州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企业通过项目融资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同时,合作共赢原则特许经营企业积极推动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停车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统一接入柳州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停车充电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停车充电“一张网”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也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我市智慧停车工作。当前,交警部门正在推动实施的“柳州市智慧交通一体化指挥监管平台项目”已经加入柳州市智慧停车的部分内容,通过该项目与现有停车相关平台的对接实现停车场相关数据的汇聚,同时建立停车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并以此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和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21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关于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字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11-21 11:00  作者: 重大项目建设科





关于柳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闭字

11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在柳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关于我市“智慧城市规范停车及收费”的建议》(闭字11)收悉,经商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和市城建集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调整市区路内停车收费政策及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政策的建议

我市现行道路停车收费政策是2017年根据《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1718号)制定的,其中1小时免费停放政策获得了社会一致赞誉,新能源汽车停放全免费则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近几年来,随着各类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日渐增多,上述收费政策也同时导致了我市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较低,以及燃油车和新能源车的停车资源矛盾,并一定程度加剧了我市“停车难”问题,亟需通过收费政策的适度调整予以平衡与纾解。而202281日起实施的《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为上述收费政策的优化和调整,尤其是免费停车时长的合理合法性提供了政策支持,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启动调整和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工作,正在开展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前期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研究起草的《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进入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程序。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不能终身免费停车的建议

我委已将您的建议反馈给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6号)第三十二条:新能源汽车(含外地牌照)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建设的停车场(点)、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停放的,减半收取停车费。

三、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停车管理的建议

2022年上半年,我市市区内机动车保有量为13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20107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万多个,其中新能源专用车位6000多个。在多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扶持下,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激增,而柳产“小E也因其车型小、占地少、机动灵活等特点深受我市消费者欢迎,并在全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中占比非常高,但与此同时,其占用标准车位停车、不充电情况下占用充电车位、在泊位内停车方向较为随意等停车不规范问题也较为突出,为此,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除通过加强执法,严格查处停车违法行为外,还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新能源汽车不在专用车位停放,占用标准车位停车造成车位浪费的问题。截至1026日,2022年在各部门的齐心努力下,全市交警、城管执法单位累计对机动车人行道乱停放教育、查处55332 起,非机动车教育、查处5109,全市共计查处60441起人行道违章停车行为,与20211-10月全市查处人行道违停行为82300,同期数据对比人行道违停率总体下降26.56%,人行道违停现象得到大幅度的缓解(其中7城区(新区)人行道新能源汽车违停处罚率约占总体的10-15%)

四、关于智慧停车的建议

2021年起,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一盘棋,将新建设停车场项目和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及停车充电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打包形成柳州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特许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企业通过项目融资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同时,合作共赢原则特许经营企业积极推动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停车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统一接入柳州城市停车充电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停车充电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停车充电“一张网”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也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我市智慧停车工作。当前,交警部门正在推动实施的“柳州市智慧交通一体化指挥监管平台项目”已经加入柳州市智慧停车的部分内容,通过该项目与现有停车相关平台的对接实现停车场相关数据的汇聚,同时建立停车数据相关标准规范,并以此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和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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