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鹿寨县
木龙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鹿寨县木龙水电站:
《鹿寨县木龙水电站关于申请核定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新建小水电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电价,从2016年1月1日起,新投入使用小水电上网电价统一按0.32元/千瓦时执行。
经商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鹿寨县木龙水电站划归新建小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2元/千瓦时(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抄送:柳州市水利局,鹿寨县发展改革局、水利局,柳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