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发改粮〔2023〕45号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生猪活体储备管理,确保猪肉储备数量足、品质优、调得动、用得上,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参照《柳州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柳发改粮〔2021〕78号)管理。承储单位负责储备肉在库(栏)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严格执行储备肉计划等有关管理规定,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及储存安全,及时办理储备肉财政补贴申领等有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治区内相关行业企业。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基地场应符合有关资质标准,活猪一次出栏能力在1000头以上。
(五)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基地场)应当具有全资或占股5%以上的种猪繁育养殖场,同时具有全资、占股或合作代养的商品猪养殖场;符合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条件。
(六)承储单位产品质量、卫生防疫条件等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由企业自愿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项目单位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近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
2.基地场简介。基地场建设管理单位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设计规范、基地场规模、基地场环境、主要设施设备、基地场管理等。
3.储备运营方案。具体的承储数量、详细的储备方案及保障措施、承储能力及优势(包括经营能力、储存经验和购销网络等内容)。
(二)柳州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三)有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一)及时提交材料。请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份报市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纸质版提交至市文昌楼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zfgwzcb@163.com)
(二)做好实地核查相关准备。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联系人:左月宏、韦琛,联系电话:2825316。
附件:1.柳州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2.有关附件材料清单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