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我市获得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967万元,其中三江县获得资金412万元,融安县获得资金365万元,融水县获得资金190万元。本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改善当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并预计可吸纳当地农村务工群众132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236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指导相关项目县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尽早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及时组织工程开工,有序组织当地低收入群众参加项目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组织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当地群众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