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10-24 15:56    |  作者: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柳发改规〔2023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关于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我市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际及社会承受能力,现就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柳州市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如下:

1.单人墓位价格(含墓带、墓盖及立式墓碑):9300元/个,管理维护费60元/年;

2.双人墓位价格(含墓带、墓盖及立式墓碑):15700元/个,管理维护费110元/年;

3.上述墓位采用卧式墓碑的,按相应的单人/双人墓位价格的70%执行,管理维护费按相应墓位类型执行;

4.生态葬价格(含墓盖墓碑):1200元/个,免收管理维护费。

上述墓位价格包含刻字费(70个字以内,超出部分协商另计)、安装费,且核定的单人/双人墓位价格为基准价格,最高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5%,下浮不限。具体每个墓位价格由经营单位根据墓区的结构布局及墓位的朝向位置确定。

二、上述公益性公墓应严格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设和经营。

三、请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文件依据、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并与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墓位位置编号、墓位面积、墓体材料、销售价格、使用年限、管理维护的内容与费用、续期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四、本通知核定的价格适用于柳州市市属城市公益性公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柳州市物价局核定的位于市烈士陵园北部山地的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护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个别公墓因建墓成本较高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确需突破以上价格标准的,请按规定程序另行申报审批。

五、请收费单位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24日印发      



通知公告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0-24 15:56  作者: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柳发改规〔2023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关于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我市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际及社会承受能力,现就柳州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柳州市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如下:

1.单人墓位价格(含墓带、墓盖及立式墓碑):9300元/个,管理维护费60元/年;

2.双人墓位价格(含墓带、墓盖及立式墓碑):15700元/个,管理维护费110元/年;

3.上述墓位采用卧式墓碑的,按相应的单人/双人墓位价格的70%执行,管理维护费按相应墓位类型执行;

4.生态葬价格(含墓盖墓碑):1200元/个,免收管理维护费。

上述墓位价格包含刻字费(70个字以内,超出部分协商另计)、安装费,且核定的单人/双人墓位价格为基准价格,最高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5%,下浮不限。具体每个墓位价格由经营单位根据墓区的结构布局及墓位的朝向位置确定。

二、上述公益性公墓应严格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设和经营。

三、请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文件依据、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并与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墓位位置编号、墓位面积、墓体材料、销售价格、使用年限、管理维护的内容与费用、续期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四、本通知核定的价格适用于柳州市市属城市公益性公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柳州市物价局核定的位于市烈士陵园北部山地的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和管理维护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个别公墓因建墓成本较高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确需突破以上价格标准的,请按规定程序另行申报审批。

五、请收费单位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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