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2021年6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7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若干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主要背景和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从产业发展、城乡融合、促进消费等不同层面强调县域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县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关键载体。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及自治区县域经济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区县域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我区县域在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才支撑、财政支持等方面仍存在瓶颈障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标实现共同富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研究出台《若干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产业支撑强、城乡融合优、改革动力足的边疆民族地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强县崛起。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建专班编制了《若干政策》。在编制过程中,到区内外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先后征求了各县域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14个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及多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意见,经专家论证,在不断修改完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政策》文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21年7月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若干政策》由两大部分构成,即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对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给予奖励激励。
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支持,提出了支持培育经济强县(市)、支持县域特色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县域文旅产业发展、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和组织保障服务、强化用地保障、开展改革试点等10个方面的内容。
对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给予奖励激励,主要参考2017年我区出台的《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给予一次性财力奖励和资金支持、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提高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优秀比例、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等4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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