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是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当前,我区仍处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全区城镇化率达55.65%,与全国(65.22%)相差9.57个百分点,发展空间和潜力还很大。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住房消费、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大量项目建设需求,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为更好地解决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进一步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加快项目建设,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出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主要内容。《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领域、融资支持、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⒈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围绕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解决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难题的目标,提出到2025年,通过加强政银合作,进一步优化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结构,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建立资源聚集、协同联动、分类施策、精准高效的投融资机制,加快推动全领域、全要素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多业并举、多元支撑、多点突破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⒉重点领域。主要聚焦城市更新、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重点领域,整合项目资源开展融资工作。
⒊融资支持。提出强化政府专项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金融产品和服务、统筹金融支持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加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化建筑业企业信贷服务、构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等多种融资方式。
⒋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申报储备项目、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建立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推进项目融资落地等五个重点环节。
⒌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项目、有效防范风险、强化宣传引导等四项保障措施。
(二)主要特点。
⒈紧扣重点领域,以点带面。聚焦城市更新、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产城融合等需要加大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开展市场化融资工作,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引导更多资金投入优质项目,缓解项目融资困难,促进项目建设和投资增长。
⒉紧扣项目需求,建立长效机制。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实时更新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建立银项(银行+项目)对接平台,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
三、主要融资方式
《行动方案》中提出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持续做好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二是各类机构结合自身优势提供金融支持。如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对重点领域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三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提供特色金融支持。在总结近年我区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行业融资方式,并借鉴广东、辽宁等省份融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专门针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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